担保责任范围计算工具
一般保证:仅在债务人无能力还款时承担责任;连带责任保证:需直接对全部债务负责
主债权金额为必填项,且不能为负数
按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》,年利率一般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
年利率不能为负数
逾期天数不能为负数
违约金按逾期天数计算,公式:本金×违约金比例×(逾期天数/365)
违约金比例不能为负数
一般保证需扣除债务人可执行财产后计算担保责任
可执行财产金额不能为负数
实现债权费用不能为负数
担保责任计算结果
主债权金额:
0.00 元
利息金额:
0.00 元
计算公式:本金×年利率×(逾期天数/365)(年化利率≤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×4)
违约金金额:
0.00 元
计算公式:本金×违约金比例×(逾期天数/365)(利息+违约金≤本金×LPR×4)
实现债权费用:
0.00 元
债务人可执行财产扣除:
0.00 元
一般保证需优先扣除债务人可执行财产
担保责任总额:
0.00 元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一条
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
特别提示:
担保责任已按法定范围计算,未超过主债务总额
注:本计算结果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相关规定,仅供参考,实际担保责任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。
根据法律规定:
- 担保责任不得超过主债务范围(主债务=主债权+利息+违约金+实现债权费用)
- 当事人可约定担保范围,无约定则默认包含全部主债务
- 一般保证享有“先诉抗辩权”,连带责任保证无此权利
- 利息+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
本计算器已考虑法定利率上限,但未包含担保期间限制,如需精确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