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器

不同年度可能适用不同的加计扣除比例
不同类型企业适用不同的加计扣除比例
不同研发类型的费用归集方式不同
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养老保险费等
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费用等
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、设备的折旧费
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、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
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
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,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
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础
根据企业资质和类型确定适用税率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结果

企业类型及年度:
研发活动类型:
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: 0.00 万元
适用加计扣除比例: 0%
加计扣除金额: 0.00 万元
节减企业所得税额: 0.00 万元
实际应纳税所得额: 0.00 万元
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

特别提示:

注:本计算结果基于企业所得税法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,仅供参考,实际扣除金额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

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:

  • 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
  •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75%在税前加计扣除
  •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75%在税前加计扣除
  • 小微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200%在税前加计扣除
  • 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

本计算器未考虑特殊行业政策和过渡期优惠,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