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察强制措施时间计算器

请选择监察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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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强制措施期限计算结果

措施类型:
开始日期:
法定期限:
措施届满日:
特别提示:

注:本计算结果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,仅供参考,实际期限以监察机关决定为准。

法律依据:

  • 强制到案: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108条,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,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
  • 责令候查: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110条,期限为3日至3个月,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次
  • 管护: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112条,期限一般为7日,最长不超过15日
  • 留置:《监察法》第43条,期限为3个月,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一次,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
  • 禁闭: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115条,期限为1日至7日,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次,最长不超过14日

期间计算从措施执行之日起算,包括法定节假日。强制措施期限届满,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或者变更。

如需准确计算,请咨询监察机关办案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