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据追索金额计算工具

追索金额计算结果

票据金额: 0
利息金额: 0

计算公式:$票据金额×年利率×天数/365$

通知书费用: 0
追索总额: 0
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第七十条/第七十一条

持票人行使追索权,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票据金额、利息和通知书费用

特别提示: 判决书、保全费等诉讼费用不属于追索范围

注:本计算结果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相关规定,仅供参考,实际追索金额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。

根据《票据法》规定:

  • 首次追索范围包括:票据金额、利息和通知书费用
  • 再追索范围包括:已清偿金额、利息和通知书费用
  •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
  • 判决书、保全费等诉讼费用不属于追索范围

本计算器未考虑票据时效限制,如需精确计算请咨询专业律师。